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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中心
关于报废资产公开竞价处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07 14:52 [ ] 浏览次数:

     根据《盐城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部分通用资产配置预算标准和使用年限标准(试行)》规定,我中心拟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对一批报废固定资产进行处置。现诚邀有意向单位或个人报名参加,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处置资产

报废资产主要包括:电脑、打印机、空调等(详见附件1),具体以勘察现场实物为准。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2488日至821日期间的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资料

1)自然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或其他组织持营业执照等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介绍信或授权书原件(均需盖章)。

3.报名地点及要求

市垃圾分类管理中心办公室(盐城市大庆中路33号三楼)报名同时一并勘察报废资产。

三、处置流程

1.场报名,查看物品,领取报价单或自行打印报价单(附件2

2.报价单需签字盖章并密封,并于2024822日上午900-930之间交至市垃圾分类管理中心党员活动室。

3.开标时间2024822日上午930,投标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至开标现场,开标时现场拆封比价并公布结果。

报价低于评估价2178.33元的为无效报价,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如发生两家或以上最高报价相同,则现场组织二轮报价,其他投标人可自愿参与,且报价不得低于首轮最高报价,直至产生中标人。

4.如中标人现场放弃中标,由第二高报价人中标,以此类推直至完成竞标并现场完成缴款。

5.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在我方人员监督下自行组织清运物品。

四、竞价人须知

1. 竞价人现场勘察实物后合理报价,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竞价人不得填写选择性报价,否则作废标处理;大写金额填写错误的、报价人未签字或盖章的,报价单无效,作废标处理;

2. 中标人自行负担清运报废资产发生的拆卸、搬运、租车、保管等相关费;

3. 搬运过程中,中标人须规范操作,对作业中发生的任何人身伤害或事故负全责;如发现有非处置物资被损坏,应支付相应的赔偿款;逾期不清理的,我中心有权对资产进行处置;

 

4. 参与竞价的单位及个人要坚持诚实、守信原则,凡因竞价人资质造假等原因造成竞价不能正常进行或竞价后不能正常执行者,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5. 参与竞价的单位及个人不得以相互串标、围标等违法违规方式参与竞标,扰乱市场秩序,一经发现将取消竞价资格。

6. 对于竞价人恶意串标、围标的或中标后无故弃标的,一经查实,一年内禁止参加我中心各类招投标、公开竞价活动。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822 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中心党员活动室

(盐城市大庆中路33号三楼)

  人:钟女士

联系电话:0515-89890658

 

附件1: 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中心报废资产明细表.xls

附件2:报价单.docx

       


来源: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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