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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盐城市城市管理局面向全国部分高校校园招聘2021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公告

发布日期:2021-01-04 17:38 [ ] 浏览次数: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城市管理人才队伍,拓宽招聘渠道,在落实好《盐城市“515”人才引进行动计划》等人才政策的基础上,盐城市城市管理局决定面向全国部分高校校园招聘2021年应届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名额

招聘对象:江苏省名校优生选调工作明确的20所高校研究生学历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和独立学院毕业生)。

招聘名额:本次公开招聘2人,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品学兼优,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志愿参与四新盐城”“五新城管建设。

2﹒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在校表现特别优秀或者所学专业为盐城特别紧缺急需的,年龄可适度放宽。

3﹒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校纪等处分,无犯罪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1111-2021113日。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yccgjrsc@163.com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核

1)报名须提交下列材料:

《江苏省盐城市城市管理局面向全国部分高校校园招聘2021年应届优秀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

身份证(正反面),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电子正面彩照;

《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任职、奖励及其他相关证书。

以上材料需采用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2)盐城市城市管理局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的资料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评

盐城市城市管理局与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一对一对接联系,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能力考评。综合能力考评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综合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为主。不再另行组织笔试、面试。

(三)聘用

1﹒签约。盐城市城市管理局根据综合能力考评结果,研究确定拟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人选,通过网上签约、邮寄协议签约等形式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

2﹒考察与体检。对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检。考察按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公示。对通过考察和体检的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引进政策与待遇保障

按照《江苏省盐城市面向全国部分高校校园招聘2021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公告》有关政策执行。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实行回避。咨询电话:0515-86665616(盐城市城市管理局组织人事处),监督电话:0515-80501631(盐城市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

 

附件1江苏省盐城市城市管理局面向全国部分高校校园招聘2021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岗位表.docx

附件2江苏省盐城市城市管理局面向全国部分高校校园招聘2021年应届优秀毕业生报名表.doc

 

 

盐城市城市管理局

202114


来源: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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