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城管局开展《盐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
《盐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推动《条例》贯彻落实,提高广大居民对《条例》内容知晓度,引导居民自觉规范文明行为,深化文明城市创建,7月1日上午,阜宁县城管局在铁军广场开展宣传活动。
《盐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出台,是从“提倡”到“要求”、从“道德”到“法律”的转变,是社会进步的表现。让我们一起讲文明树新风,汇聚正能量,积极投身到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来,争做文明城市的创建者。
此次宣传活动的主题为“践行文明条例 倡导文明行为”。通过设立咨询台、摆放展板、现场答疑、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盐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活动中,城管队员们向过往群众耐心细致地宣传、讲解条例内容。向群众分发了“践行文明条例 倡导文明行为”的宣传资料,带动周围更多的人了解、学习《条例》的具体条款,进一步调动群众践行文明行为的积极性,引导群众提高文明意识。(吴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