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根据盐城市财政局下达的政府分散采购计划,盐城市城市管理局就城市生活垃圾中的有害垃圾专题宣传小视频和有害垃圾宣传袋制作项目进行采购,诚邀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分包一:有害垃圾专题宣传小视频
(一)预算:3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具有从事电影、电视(含微电影)制作的文化传媒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有电视专题片、广告片制作经验;近1年内拥有不少于5个政府部门(含机关事业单位学校等)的专题宣传片制作案例。
(三)项目需求:
1、主题围绕生活垃圾中的有害垃圾进行宣传,时长5分钟之内;
2、合同签订后7日之内完成;
3、高效稳定的制作团队,摄制前须制定详细的总体拍摄方案和分镜头文字脚本;
4、摄制过程中必须全面落实甲方的审核与修改意见,直至完全符合要求;
5、后期编辑须按照甲方要求,并积极配合修改、补充拍摄镜头,确保拍摄效果。
(四)报价文件组成:(密封,共需2份,未按下列要求组成的响应文件无效)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报价单(附件:统一格式)。
3、制作案例的相关材料;
4、本次宣传片脚本、文案等。
(五)报价说明:
1、报价为每分钟制作单价,并不得超过每分钟六千元,最终结算以此单价为准,根据宣传片时长计算总价。报价中已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税费,并不得出现选择性的报价。
2、报价人应对完成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
3、成交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文案或脚本选出符合条件的文案。其中文案得分占70%,报价得分占30%。
4、付款方式:完成任务后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费用。
5、各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二、分包二:有害垃圾宣传袋
(一)预算:6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三)项目需求:
1、材质:牛津帆布;
2、颜色及尺寸:白色,竖版≥40cm*32 cm,肩带(高)23 ≥cm,厚度16安;
3、设计并印制有害垃圾宣传标识(不限于一种图案,需根据甲方需求并经甲方确认);
4、本项目报价应同时报供货单价和预算内可供应最大数量。
5、合同签订后7日之内交货。
(四)报价文件组成:(密封,共需2份,未按下列要求组成的响应文件无效)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报价单(附件:统一格式)。
(五)报价说明:
1、报价为每只宣传袋制作单价,并不得超过每只12元,最终结算以此单价为准。报价中已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税费,并不得出现选择性的报价。
2、报价时携带样品(含有害垃圾宣传标识设计一套)。
3、报价人应对完成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
4、成交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及设计的标识选出符合条件的宣传袋。其中宣传袋样品得分占40%,宣传图案设计得分占30%,报价得分占30%。
5、付款方式:完成任务后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费用。
6、各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三、询价文件(公告)发放(获取)
发放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止。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传真回复和确认,传真:0515-68556027。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办理,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询价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盐城城管网”发布的更正公告信息。
发放地点:盐城市城市管理局环境管理处
发放方式:网上下载,网址:盐城城管网(http://cgj.yancheng.gov.cn/)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要求
投标人请于2019年12月2日15:00时前将投标文件加盖公章后,送至盐城市城市管理局环境管理处(本次采购不接受传真报价)。
五、投标保证金
1.本次采购投标保证金金额均为:壹仟元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应以现金形式缴纳,未中标单位一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转为履约保证金。
六、采购联系人
联系人:卞女士;电话:0515-86665627;传真:0515-68556027
地址:盐城市毓龙东路31号
盐城市城市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