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市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工程BOO项目
招标文件答疑、修改和补充
一、前附表第5项服务范围:“二期建成后服务应实现盐城市市区全覆盖(含亭湖区、盐都区、市经济开发区、城南新区全境)。”调整为“二期建成后服务应实现盐城市市区全覆盖(含亭湖区、盐都区、市经济开发区、城南新区全境),在特许经营期内,如遇市区行政区划调整,服务范围则相应调整。”
二、前附表第8项特许经营方式:“BOO(投资、建设、运营)”调整为“BOO(投资、建设、拥有、运营)”。
三、招标文件第2.5.5.1条调整如下:一期(100吨/日)投资计划,具体投资构成统一按下表要求填报:
序号 | 费用名称 | 投资计划(万元) | ||||
建筑工程费 | 安装工程费 | 设备购置费 | 其它费用 | 合计 | ||
一 | 工程费用 | |||||
1 | 餐厨垃圾收运车辆、设备、设施费 | |||||
2 | 餐厨垃圾处置厂界内生产车间工程费 | |||||
3 | 废水处理工程费 | |||||
4 | 废气处理工程费 | |||||
5 | 废渣处理工程费 | |||||
6 | 餐厨垃圾处置厂界内管理用房工程费 | |||||
7 | 餐厨垃圾处置厂界内门卫、计量、围墙、道路、综合管线、路灯等附属工程费 | |||||
8 | 餐厨垃圾处置厂界内绿化费 | |||||
二 | 其它费用 | |||||
1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
2 | 办公和生活家具购置费 | |||||
3 | 项目建议书、可研等编制及评审费 | |||||
4 | 环评报告编制及评审费 | |||||
5 | 勘察费 | |||||
6 | 设计(初设、施工图)费 | |||||
7 | 监理费 | |||||
8 | 招标代理费 | |||||
9 | 造价咨询费 | |||||
10 | 各项许可规费 | |||||
11 | 工程质检费 | |||||
12 | 竣工图编制费 | |||||
13 | 职工培训费 | |||||
14 | 联合试运转费 | |||||
15 | 外接水电费 | |||||
16 | 建设地方矛盾协调费 | |||||
三 | 土地购置费 | |||||
1 | 一期工程土地购置费 | |||||
2 | 二期工程预留土地购置费 | |||||
四 | 基本预备费 | |||||
五 | 建设期利息 | |||||
六 | 铺底流动资金 | |||||
总投资 | ||||||
同时必须作出工程费用投资计划说明:
序号 | 子项名称 | 具体说明 |
1 | 餐厨垃圾收运车辆、设备、设施费 | |
2 | 餐厨垃圾处置厂界内生产车间工程费 | |
3 | 废水处理工程费 | |
4 | 废气处理工程费 | |
5 | 废渣处理工程费 | |
6 | 餐厨垃圾处置厂界内管理用房工程费 | |
7 | 餐厨垃圾处置厂界内门卫、计量、围墙、道路、综合管线、路灯等附属工程费 | |
8 | 餐厨垃圾处置厂界内绿化费 | |
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 |
三、招标文件第2.5.5.2条调整如下:二期(150吨/日)投资估算,具体投资构成统一按下表要求填报:
序号 | 费用名称 | 投资估算 (万元) | 备 注 |
一 | 工程费用 | ||
二 | 其它费用 | ||
三 | 基本预备费 | ||
四 | 建设期利息 | ||
五 | 铺底流动资金 | ||
总投资 |
四、办理项目建议书、规划选址、土地出让、可研、环评、建设用地规划、初设、施工图审查、建设工程规划、施工许可、质量检测、工程验收等事项所需的工作周期及缴纳的费用,请各投标候选人自行向发改、规划、国土、环保、城建等部门咨询。
五、如投标文件中装订有相关支撑性文件复印件,请各投标候选人必须将其原件随身携带,以便核查,否则一律不作为评标依据。
六、凡通过资格审查的各投标候选人应按时参加投标,如因故不能按时参加投标的,相关投标候选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前30分钟,到开标现场(盐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 一 室〈市鹿鸣东路6号〉)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否则招标人将提请市招投标管理部门把其作为企业不良行为予以公示3个月。同时,在投标截止(2011年 11 月 22 日 9 时)时,当实际收到的投标文件或有效投标文件低于3家时,招标人保留继续开标、评标等权利。
七、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盐城市城市管理局所有。
盐城市城市管理局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